第二部分,拆解监事六大法定监督职能,每一项都有对应的实操履职动作,不是只挂名字不用做事。
职能一:全面检查公司财务,这是监事核心工作。监事有权随时查阅公司全部会计凭证、账簿、银行流水、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,有权要求财务负责人提供收支明细,针对大额异常支出、长期挂账往来、不明分红、虚开发票等财务问题提出书面质询,发现财务违规、资金挪用可以要求财务部门限期整改,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完整财务核查,留存检查记录。
职能二:监督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。全程监督董事、经理、财务负责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,核查高管是否存在私自占用公司资金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、违规对外担保、收受合作方回扣等行为,一旦查实违规,监事有权向股东会提交书面罢免建议。
职能三:制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违规行为。当董事、高管做出私自处置公司资产、签订有损公司权益的合同、公私财产混同等行为时,监事可以当场要求相关人员立即纠正,拒不纠正的,监事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,追究高管赔偿责任。
职能四: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。如果董事会长期不召开股东会、隐瞒重大经营亏损、财务重大问题,监事可以单独提议组织临时股东会,把核查发现的违规事项提交全体股东审议,董事会拒不配合召集会议的,监事可以自行组织召开股东会。
职能五:向股东会提交监督专项提案。监事完成财务核查、高管监督后,可以整理书面监督报告,针对公司内控漏洞、资金管理问题、高管违规情况制定整改提案,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,推动公司完善管理制度。
职能六:列席董事会会议,全程监督决策流程。监事有权参加每一次董事会会议,对董事会讨论的投资、贷款、资产处置、高管薪酬等事项提出质询、改进建议,若董事会决议明显损害公司利益,监事可以当场提出书面异议并记录在会议档案中,留存免责凭证。